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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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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隐隐也觉得有一丝焦急。

    “我”我愧意万分。

    “这不能怪你,马小姐,”她十分明理的道:“占姆士的牛脾气,我们都知道,况且他也三十三岁了。”

    我嗫嚅“我们只是朋友。”

    她凝视我,双眼如同一对蓝宝石,眼角的细纹增加了慈祥“惠尔逊公爵不相信你们只是朋友,而我,我是相信的,一眼就知道你不是一个厉害精明的女子。”

    我感激了“谢谢你,陛下。”

    她微笑“我听说你在公司里甚至斗不过一个爱尔兰混血种。”

    我苦笑“你们清楚我的事,比我自己还多呢。”

    “亲爱的,世事往往如此。据欧洲一些小报上的消息,过去十四年间,我曾怀孕九十三次,与丈夫闹翻六十七次,而我丈夫则打算退位三十三次,他有一个私生子,今年比占姆士还大五年,贵族与否,我们面对的烦恼是一式的,因为我也是一个女人,一个母亲。”

    我呆呆的听着。

    她轻轻地站起来“亲爱的,我希望你能以朋友的身份忠告占姆士,他有责任在身,我限他三天回国,他不能效法他表兄,他表兄只有一个衔头,他却有皇位在等待他,无论在等待的期间多么烦闷,他都不能退出。”

    女皇说:“我们不能退出,因我们是贵族,享有权利,就得尽义务。”

    她这一番话说得斩钉截铁,毫不含糊。

    我轻轻说:“我恐怕我没有这样大的说服力。”

    她说:“亲爱的,你将你自己低估了。任何人都看得出,占姆士已爱上了你。”她冷静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温情。

    我苦笑“这是你们的想象。”

    “旁观者清。”

    “他并不爱我,他爱的是一点点自由。”我说。

    “叫他回家,告诉他,他母亲在这里。”

    “我会的,陛下。”

    “也告诉他,他的未婚妻已经清减了许多。”

    我叹口气:“是。”

    “你一定在想,马小姐,这一切原与你无关,真是飞来的烦恼,是不是?”

    我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你难道与占姆士一点也没有感情?”她问。

    我一半为争一口气,一半也是真情,缓缓的摇摇头。“陛下,令郎并非一个罗拔烈福。”

    她的蓝宝石眼镜暗了一暗,叹口气。过半晌她说:“你既然救过他一次,不妨再多救他一次。”

    我轻轻问:“我会再获得一枚勋章吗?”

    “会。”她肯定的说。

    我不出声了。

    她说:“谢谢你,马小姐。”

    我迟疑一下“陛下,有句话我不该说,有忍不住要说,既然占姆士向往自由”

    “不能够,”她打断我“我帝国悠悠辉煌历史,不能败在他手中,我国不比那些小地方,皇帝在马路上踩脚踏车,尚自誉民主。”她双目闪出光辉。

    她站起“那拜托你了,马小姐。”

    惠尔逊连忙拉铃召随从,替她开门。

    皇后一阵风似的出去了。

    惠尔逊掏出手帕来抹额角上的汗。

    我冰冷的足趾开始又活了,身子慢慢的温暖起来,血脉恢复,双膝也可以接受大脑的命令,我站起来。

    惠尔逊说:“宝琳,我送你回去。”

    我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这件事,宝琳,你别宣扬出去。”

    “我明天就举行一个千人招待会这不算宣扬吧?”我瞪他一眼“老惠,你不算坏人,你就是太小家子气。”

    他不出声。

    回到公寓,我觉得象做了一场梦似的。

    电话铃响,我去接听。

    “宝琳?宝琳?”是占姆士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占姆士。”我的平静令我自己吃惊。

    “宝琳,你到哪里去了?快来救我。”

    “你在什么地方?遭人绑架?”

    “我在附近一间香香冰淇淋室,我吃了一客香蕉船,身边也没有带钱,不能付帐,呆坐了半天。”

    “身边没带钱?”我啼笑皆非。

    这也是真的,他身边带钱干什么?他根本不用花钱。

    “我马上来。”我放心电话去救驾。

    他呆坐在香香冰淇淋室,女侍们尽朝他瞪眼,看样子真坐了好一会儿了。

    他问:“宝琳,你到什么地方去了?”

    “我去见你母亲。”

    他整个人一震。“我母亲?”

    “玛丽皇后陛下。”我带哭音。

    “她在此地?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占姆士显然深惧他母亲“她说些什么?”面色都变了。

    我说:“她说限你三日内回国,占姆士,她叫我劝你几句。”

    “她待你可和蔼?”占姆士说。

    “太好了,但是我的双腿不住的抖,我天不怕地不怕,天掉下来当被盖,但是看见她,真是魂飞魄散。”我犹有余怖“嘴里说着话,喉咙都在颤抖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怪你,许多老臣子见到她都发抖。”

    “真劲。”我吐吐舌头。

    “三天?”他喃喃地反问。

    “占姆士,回去吧,我认为她是爱你的,而且你不为她,也得为国家为民族。”

    “你要是知道国家民族认为我们是负累,你就不会劝我回去。”

    “你留在这里又有什么好做的呢?我才在香港住半辈子,就都快闷得哭了,来来去去不外是上浅水湾与跑马,有啥味道?”

    “那么回家就很有味道吗?”占姆士痛苦的说:“依照我父亲的健康情况看,我继位时应是五十五岁左右,这整件事根本是一个大笑话,五十五岁,宝琳!在这廿二年当中,我只能做一个傀儡,你知道这滋味吗?”

    我悲哀的看住他,爱莫能助。

    “你看我未老先衰,我头顶有两寸地方已经秃得清光,靠前额的头发搭向后脑遮住,我整个人是一个可笑的小老头,宝琳,尽管你是一个自力更生的小白领,你也不会看上我。”

    “你有你的女勋爵呢,她为你清减了。”

    占姆士冷笑“开头的三年,她会觉得这种生活挺新鲜,值得一试:新的环境,新的衣裳,新的首饰,大婚后的低潮尚容易捱过,但廿二年可望不可及的真正权势!”

    我沉默一会儿“她还年轻,她可以等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太子妃必须要年轻,她等得起,而我,我却已经三十三岁了,我只希望我有点自由,有点私生活,即使我狩猎堕马,也堕得秘密点,别老是有一架摄影机等我出丑。”占姆士咬牙切齿说。

    “报上说他们会派你去继任总督,你会开心点吧。”

    “我只知道,与你在一起,我开心。”

    我只好勉强的笑,我与他在一起,何尝不开心。

    他挽起裤管,大腿上有动手术后的疤痕“那次我输了三品脱的血,如果没有你救我,爱德华就可以即位做承继人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大弟?”

    “是,他是那个有罗拔列福面孔的弟弟。”他苦笑。

    “占姆士,回国吧,你所畏惧的婚姻生活,不久便会习惯。”

    “谁说我怕结婚?”

    “不用心理医生也知道你怕的是什么。”我笑。

    “宝琳,与我一道回去。”

    “不可能。”

    “不要这么决绝。”

    “老占,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。”

    他冷笑“但愿你嫁只烂虾蟆。”

    “我会吻它,它就变回一个王子。”我温和的说着。

    他转过身去,连背影都是骄傲寂寞的。

    “占姆士,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他疲倦的说:“不必催我,我这就走。”

    “我会时常佩着你送我的胸针,占姆士,它太美太美。”我低头看领子上的胸针。“有什么需要,我定与你联络,咱们是老友。”

    “我向你保证,你的事业会一帆风顺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我的声音忽然沙哑。

    “我去见见母亲。”

    我自窗口看下去“你的车子与保镖全在楼下等。”

    占姆士的双手反剪在背后“再见。”

    “在你去之前,我们还能再见吧?”

    “后天下午三点,”他说:“我来接你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。”

    他转身向大门走去,我替他开门。

    “很高兴认识你。”我忽然说得那么陌生。

    “吾有同感。”他忽然矜持起来,向我微微一弯腰,离去了。

    我关上门,到露台去看他上车,他抬头向我望了一望,我举起手向他摇一摇,他的随从与保镖跟着他上车。

    饼半晌,我举着的手才放下来。

    第一件事便是约南施出来。

    她说她不知有多牵记我“事情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他后天回国。”我简单扼要的说。

    “感谢主。”

    我没有提及玛丽皇后,这件事有点象天方夜谭,不提也罢,至今想起犹自忐忑不安。

    “出来吃杯茶,”我说:“我想选一件礼物给他留念。”

    见了面,叫了饮品,南施打量我,我也打量她。

    她仿佛胖了一点,气色很好,但是女人最忌人家说她胖,于是我只说:“你越来越有风采了。”说完自觉非常欠缺诚意。

    她说:“你呢,几时再出来做事?”

    “休息了个来月,益发泄了真气,不想再劳劳碌碌,为了什么呢,总共才活那么几十年,行行役役,一饮一食,莫非是前定?”

    “做栏外人了?”她笑。

    我苦笑。

    “你与占姆士的一段情”

    “别乱说,我们是清白的,”我挤挤眼。

    南施轰然笑出来。

    我白她一眼“你为何不去吃鸡包翅?”

    她笑着摇头“史提芬呢,他还不来接你?”

    我用手撑着头“大姐,真是有缘分这件事的,他等我九年,可是等到真有机会,我与他竟失去了联络,你说多荒谬。”

    “可怜的史提芬,他也该知道马宝琳这女人的心念一天转七十次,机会瞬即立逝,他赶到香港时怕要步梁山伯之后尘”大姐吊起喉咙做唱白:“我来迟了。”

    我叹口气“这倒未必,我已决定嫁他。”

    “世事多变幻,我看来看去,宝琳,你不象那么好命的人:不是每个女人都可以有福气顶着丈夫的姓氏无名无闻在家养宝宝的。”

    “何必说这样的话百上加斤。”我不悦。

    大姐含笑喝着咖啡。

    我问:“中环那些男生都还那个样子?”

    大姐差点噎住,她笑道:“唷,新闻越来越鲜,林青霞订婚以后,月入一万以上的王老五觉得非常寂寞,打起邓丽君的主意来了,此刻中环起码有三五千名叠着小肚皮、做点小生意、头顶微秃、开部平治的才俊们,到处挽人介绍小邓呢。”

    我很想狂笑,但不知道怎地,只觉凄清,于是牵了牵嘴角。

    大姐说:“都麻木了,寂寞如沙漠。”

    这样子比较下来,史提芬也不愧是个好丈夫,我黯然。

    大姐振一振精神“怎么,还打算在家享福,当心骨头酥了。”

    我不出声。

    大姐责问道:“宝琳,你脸上老挂住那个苍凉的微笑干什么?”

    我一愕“我几时有笑?”

    “还说没有?一坐下来就是那个表情,双目空洞,嘴角牵动,象是四大皆空,万念俱灰的样子,干什么?”

    “史提芬不见得在沙漠搭个帐篷就过一辈子,他总会回来的,何必心灰意冷?有空闲就为自己办办嫁妆,打扮的漂漂亮亮等准夫婿来迎娶。”大姐说。

    我只觉得深深的悲哀,丝毫找不出具体的因由。

    南施轻轻的问:“你爱上了占姆士?”

    我不耐烦的说:“没有可能的事。”我总是否认。

    “如果不想嫁史提芬,押后也是可以的”

    “大姐,我们出去逛逛百货公司,我想买一件礼物。”

    “心中有什么特选?”她问。

    “别致一点的东西。”我说。

    那一日,浪费了南施的宝贵时间,唯一的收获不过选到了一件合心意的礼物送占姆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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