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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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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翻到了黄百成老板的芳名。

    找到了他的名字并不代表找到他的人。我选择了一个自然而颇有智慧的方式,不是任何登山手册都说过吗?若是发生了山难,应该循着溪水走,一定走得出去。

    奔达营区有一条只可以称之为“水沟”的水,但总比没有好。

    我顺着那条漂满了杂物的水沟往上走、天暗得很快,两旁有灯,勉强还看得见,一路阴森荒凉,越走越让人胆战心惊。难怪电影“鳄鱼先生”要说:“这不是你们都市妞儿来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我是误入歧途,但也只有自求多福。

    有一女作家名廖辉英者,曾写一方块文章叹道:人出名了,就有许多社团、学校邀去演讲,往往讲完了,邀请去讲的孩子虚荣心满足了,自己回宿舍睡觉,把大作家往校园一丢,偌大校园又深又广,四处黑漆漆,她老人家提个大箱子四处无人又拦不到车子,吓得哭也不是跑也不是。

    连她这样身经百战的名人都会恐慌,更何况小女子如我哉?

    我原该死应重如泰山地上马杀敌、冲锋陷阵,却落在这沟水边作贱自己,分明是自作孽。

    穿过了原野战斗区、赏鸟区,我来到了露营地,月亮也出来了,月光下,帐蓬密布有如鬼魅。我拣有火光的地方走,一见人影,便大叫:“黄百成。”

    马上有人应声答道:“在这儿。”

    我大喜过望,但马上知道受人愚弄,回答声此起彼落,比电影散场还要热闹。

    黄百成是个害人精,30岁的大人竟然跑到孩子堆里混,也不知道是想冒充什么。

    “小姐一个人?”冷不防在贴身距离内冒出一个声音,吓得我差点跌进水沟里。

    四xxxxxxx!我一共骂了七个大x字才住口。

    “小姐什么事这样开心?”黄百成大笑着拉我起来,虽然未落进水沟,但也摔得半身泥湿。

    “你猜?”我没好气。

    “我不敢猜,怕你骂我胡思乱想。”他幽默得紧。

    “你不必乱猜,十个黄百成也不配。”

    “好大的火气。”他啧啧称奇“我刚煮了茶,可否赏脸过来一叙?”

    到了山里,他成了原始人,衬衫长裤一概全无,在办公室他还肯穿汗衫,这里竟然赤膊,胸前两粒小苍蝇挥之不去。

    “我的西服还在意大利订做,只好穿妈妈给我的皮衣,怎么,这式样你不喜欢?”他讶异。

    “你忘了纹身。”

    “纹了,天热暂且换下,待会儿再贴上去。”

    南茜张有问题,看上这么个野人,还为他自杀。

    他不但做了饭,还煮了菜。

    “贵客光临,真是蓬荜生辉,粗茶淡饭,还请慢用。”

    我没空跟他演楚留香。

    “老兄,你东窗事发了。”

    “请问是何贵事?”

    “南茜张自杀了,张祥瑞赖在办公室不走,你预备如何处理?”

    “你猜。”

    “话已经带到,我该走了、”我站起身。

    “你走好了。”他面容严肃地向着火坐着,脸上的轮廓经火光映照,更加深刻,竟有几分悒郁。

    “你还好吧?”我问。

    “好得很。”他等我走了好几步,才叫住我“喂!你当真要走路下山?”

    “我坐巴土。”

    “巴士?”他怪笑“最后一班早收班了,你得等到天亮鸟叫才有。”

    “巴士牌上最后一班是八点钟。”

    “八点钟?给鬼坐?早就取消了。”

    我宁愿在巴士站牌旁坐着等到天亮,也不能跟他挤一个帐篷。

    黄百成提议去参加隔壁通宵达旦的营火会。

    超过十岁还玩带动唱,不是白痴,就是想蒙骗别人什么。

    他又建议去打麻将。

    真有人把麻将桌子装在旅行车上带了来,在月光下挑灯夜战,声势之大教人叹为观止。

    我必须得赶紧自救,否则他的馊点子比这里的蚊子还多。

    但是黄百成老板的尊容令我激不起一丝智慧的火花。

    “你睡帐篷,我在外头替你守夜。”他终于大发慈悲地说。

    暑热蒸腾,我浑身冒汗,希望在睡前能求得一洗。

    黄百成答应得很爽快;“那有什么困难!”

    他提着水桶带我来到沟边。

    我抱着必死的决心除去衣袜,跳进水中,直到洗完,也并无意外发生。不管我怎么定睛观看,黄百成的手电筒都照着我,我无法分辨他是否曾转过身。

    但在清洁大于性命的前提下,我总算爬回营帐睡觉,这其间又出了一身汗。

    我比自己想象得还要快就睡着。

    睡到了半夜,我被百里香的臭味熏醒,终手找到了祸源,那是黄百成的一双耐吉运动鞋。

    我把鞋扔了出去。

    依照黄百成这种小人,我仍他的鞋,他应该找我算帐,但半天没动静,我疑心地探出脑袋。狗屎!连个鬼影都没有。

    罢才要是有谁进来把我弄死了,都不会有人知道。

    我再也不敢睡觉,黄百成到了天亮才云游回来。

    “早!”他笑嘻嘻地,手里一大包东西。

    我不希望三哩外都听得到我咆哮的声音,所以闭住嘴。

    “睡得开心吗?”他把一大包东西打开来。里面有三明治、香肠和果汁罐头,他小心翼翼地分我一半。

    我吃着他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早餐,火气渐渐消去。这正是拿人的手短,吃人的嘴软。

    吃完了,他收拾营地,干净利落,十五分钟就完事。如果他上班时也能这么乖巧就好了。

    他的野人生活写下了休止符。我坐在他的机车后座下山,一路招摇回办公室。

    看更伯才起床,看见我们,一张嘴吓得合不拢。

    黄百成这一世若不害我没脸见人,他是不会罢休的。

    我想起少年阿默在他的日记中说:“我必须尽快恢复正常,否则我的余生将在疯人院中度过。”

    这正是我的标准写照。

    我拿出厚底煎锅,做了一块很大的热糕。我得好好地慰劳自己。

    黄百成自告奋勇帮我做糖浆,结果好好的糖给他煮焦,他自己却不在乎,告诉我那是焦糖。

    我请他自便。

    他的脸皮厚,分割也准确,一块热糕给他拦腰划掉一半,我拿到秤釉葯的天平上秤,居然一厘不差。

    他笑眯眯地吃热糕,吃完了打电话去花店订花,十分地从容不迫。

    我原以为他订花是要去医院看南茜张,不料他走后半个钟头,张祥瑞打电话来,问我看见他了没有。

    我谎称没找着他,只有天知道他去了哪里。

    忙得不可开交时,孙国玺打电话来,问我房子找好没有。

    我告诉他公司业务繁忙,老板不在,只有廖化先锋,还得暂居鼠洞。

    “这样吧!松石小筑还有空房,又清静,你搬过来住。”

    他说。

    松石小筑?那跟住在家里有何不同?

    哦!我明白了!

    母亲回来了。她一定发现了那封信,惊惶失措地去找孙国玺,于是孙国玺继父就想出了对策,打包票告诉她说没问题。

    其实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。

    他上回特地告诉我父亲的事,只是满足自己的虚荣心,让我知道生父不过是个混混,只合开夜总会雇桃园舞女去跳牛肉场。

    这人可恶之极。

    他逞口舌之快,却不管我心里的感觉。

    当然,我不会伤心,只是心里不快。

    我回答他我住办公室也很好,礼貌地挂了他的电话。

    安海伦紧接着打电话来,劈头就问:“你在找房子?”

    看样子我母亲真从纽约回来,敬告诸亲友有女脱逃,请大家共同申张正义,逮捕归案。

    “哪有这回事?”我回她“我找房子干嘛?金屋藏娇?”

    “我没功夫跟你闲扯,我有个同事被公司保送去瑞士深造。你如果愿意,可以帮她看屋子,替她付水电费、电话、瓦斯,算是互惠,不是白住她的。”

    “谁告诉你我会答应?”

    “你先来看看房于,再夸口不迟。”

    我懒得理她,但她热情有余,我只好敷衍她。

    “好吧!有空我会去。”

    “别不识好歹,那房子可是抢手货,多少人排着队等,我吹了大牛才得到人家同意,你怕房子烂,人家还怕你毁损房屋哩!”

    我是那种人吗?

    但海伦不由分说:“下班我来接你,你准备好一点,别穿烂衣服、烂鞋子。”

    还好,她没说我彻头彻尾就是个烂人。

    做烂人也没什么不好?

    至少没有许多人来烦你,人人惟恐避之而不及。

    下班时,她果然准时前来。

    “走走走,先去吃饭。”她一身亮丽,不象去看房子,倒象拍电影。

    “你去,吃完了再来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这般娘娘腔?”她眯眼看我,仿佛我一夜之间遭受魔法改变。“你不是一向顶好吃的吗?”

    “你又不是不晓得我不吃晚饭。”我还在磨我的那副金袖扣。过两天是孙国玺的生日,一年一度的人情一定得做,偏偏他什么都有,就是送颗大钻石他也不会看在眼内,当是玻璃;我干脆自己做一对袖扣,用赤足的黄金与白金缠绕成北斗七星,倒也十分别致。

    “好漂亮的袖扣,我也要!”她这个大近视眼,终于瞧见我在做什么。

    “可以啊!”“你肯帮我做?”她惊喜交加。

    “你自己做。”

    “废话,我自己能做还求你?”

    “谁要你求?”

    “算了!小器鬼。”

    她为了朋友真肯两肋插刀,连饭都没吃,拉着我去看房子。

    主人不在,她自己掏出钥匙,堂而皇之地开了门进去。

    我耽心人家当我们是小偷,她笑我恶人无胆,一把拉进玄关。

    外面是普普通通的五层楼公寓,进来才发现是别有洞天,十分地有品味。

    我讨厌“品味”这两个字,但很难用别的字眼来形容,勉强说是“高尚”吧,却又太咬文嚼字了些。

    “别瞪着我,你还不至于那么难伺候吧!”她叭叭叭地开灯,把所有台灯、吊灯、聚光灯全打开来,但光线还是不够亮。主人似乎十分有心,只把收藏的珍品用特殊设计的灯光烘托出来,营造出气氛。

    “像古董店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么刻薄真让人惊奇。”

    “其实你不懂我的心。”我哼着一支流行歌,用不着她提醒,我不是刻薄,我只是自觉占人便宜。

    我凭什么不花一毛钱,住在这么好的房子?这怎算是互惠?

    我又付出了什么?

    “给你一分钟决定,你如果放弃,会后悔一辈子。”

    “我想见见屋主。”

    “你怕被仙人跳?”她嗤笑“得了吧!有这等气派的人会来跳你?”

    一直到房主出国,我都没见着。

    在新家见到的第一个人是母亲。

    她站在屋外走廊等我,身穿一袭日本真丝旗袍,颈戴缅甸珍珠项链,手拿鳄鱼皮包,美丽尊贵、风度娴雅,像个好女人。

    但一进门就露出真面目。

    “家里有什么地方不好,你要搬出来住?”她兴师问罪。

    “我已经二十多了,不能老赖在家里。”早知道她不是明理之人。

    “你翅膀硬了,羽毛丰了,想飞?”

    我请她坐,自己去换衣服,她跟进卧室,大声训斥,就是中学的舍监也没她这么吓人。

    “妈,拜托您先出去,我换衣服。”我无可奈何。

    “你还怕谁看?你去游泳只穿条泳裤跳下水也没人诧异。”

    我走进浴室关上门。

    我没有玛丽莲梦露的身材是事实,但还没达到可以只穿游泳裤的标准。

    “你明天就给我搬回来住!”她在下最后通牒。

    我当她是胡扯。

    离开她,我不会有罪恶感。

    她老是扯我后腿。

    如果解剖她的灵魂,其表相只有毕卡索笔下的女人差可比拟。

    毕卡索自己说,如果他自己在街上见到笔下人物迎面而来,他也会吓晕。

    她有许多人性的弱点。

    偏偏她还为弱点沾沾自喜。

    “你不回家也可以,去松石小筑,我和孙国玺就近照顾你,我只有你一个女儿,别再让我耽惊受怕的。”

    我是她唯一的希望,生命的光芒!

    她一直想当选模范母亲。

    其实她只要花钱捐一个来就成了,犯不着拿我当炮灰。

    她闹了很久,最后威胁我道:“你不答应,我就坐在这儿不走。”

    我觑了个空溜出去,留她一人在屋内欣赏古董字画。她坐不久的,她怕孤独。

    我在街上闲逛,累了,站在电器行前看电视墙。某视正在播映综艺节目,青苹果上场时又蹦又跳,有谁相信十五岁的小女孩也有烦忧。

    她们做尽快乐无知状。这是洋娃娃的余绪。有人说,何必做人,做洋娃娃真好,眼睛只要一开一闭就代表全部的人生。

    青苹果蹦跳之后,接下来是放她们去日本拍的mtv。小女孩们人手一支冰淇淋,游逛各大百货公司,在上野公园中行走。

    她们拍这支带子时是暮春。风一吹过,上野的樱花纷纷坠地,在镜头上看起来。像一阵又一阵的眼泪。

    她们无知无识,却能呼吸在这么浪漫的空气里。

    我想我是嫉妒。

    我既不年轻也不快乐,又没有机会四处游历。

    连假装的都没有。

    我甚至没有希望。

    当年我应当把小孩生下来,让他做我的希望、我的光芒,压迫他的一生,象演戏般地告诉他,这一切都是为他好。

    但日日演同样的一出戏,我恐怕会受不了。

    我越来越爱这个新家。

    在搬进来之初,我警告自己,我只是个守门人,不可妄想做主人,否则真正主人游学回来,难逃伤心。

    我也从不在此地招待客人。

    黄百成几次假意要来贺新居,我都挡了他的驾,教他去别的地方耍去。

    他现在跟南茜张重修旧好了,两个人手拉手去跳迪斯科。但我知道他还有另一个女人,上班时常打电话来找他,他听完电话后,马上喜不自胜地飞出去。

    劳累我替他说谎。

    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大二百五。

    海伦不知道二百五的出处,我说给她听二百五便是死人灵位前供的纸人,到时候要烧掉的,所以价钱很烂,只要二百五十文钱,烧掉之后还要追随主人于地穴永世不得翻身。

    “你瞧,二百五多贱。”

    她听了吃吃地笑。

    她后来打电话来,总是虚情假意地问“二百五在不在?”

    有回得到了报应,被南茜张接到,南茜张岂是好惹的,回了她一句:“你就是二百五!”乓啷一声挂掉。

    我后来总算见到了南茜张的情敌。

    苞黄百成一样,也是个搞艺术的。两人之臭味相投,连发式都剪得一模一样,身上穿的也是同一个染缸里绞出来的。

    他们这样嚣张,真不是好事。

    但跟我有何相干?

    我冷眼旁观。

    那个女的姓巫,还颇有点名气,有一天我翻新到的杂志,看到他们二人同时出现,黄百成先生在左页,巫美花在右页,中间是二人的艺术作品彩照,虽然各归各的,没有混杂在一道,但却有种暧昧的讯息。

    南茜张一点也不知道。

    她从不看中文杂志,因为她不识中国字。

    这是她的悲哀。

    黄百成胆子特大,不久又和巫女上了电视,俪影双双,好不相配!

    南茜张也不看电视,她说当今电视没有水准,不入她的法眼。

    其实我看巫女倒和黄百成较为相配,她是那种精明不外露型,猛一看还有点傻,这便是她的过人之处。

    她犯不着跟谁争,她自成一格。

    杂志上说,她十七岁留学法国,十年来颇有成就,家世又好,随便弄点艺术工程来做做,便一世也不愁吃穿。

    但纸包不住火,黄百成的风流艳事终于传进了南茜张的耳朵里。

    她跑来兴师问罪。

    “叫黄百成出来!”她向我叫阵。

    “他不在。”

    “死到哪里去了?”

    他才出去半个钟头,不可能这么快遭到意外吧!

    “短命鬼!”也不知道骂他还是骂我,刚拆掉纱布的手腕,刀割的疤印清晰可见。

    “越红,你我都是女人,我们应该互相帮忙。”她开始求我了。

    亏她看得起我,称之为“女人”我妈说过,我穿条泳裤去游泳都不会有人诧异,我哪敢自称女人?

    多谢她的好意,我还是继续装聋作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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