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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部玫瑰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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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玫瑰耸耸肩:“习惯了,人们一见我便瞪着我看,像是我脸上开了花,我只好一笑置之。”

    我觉得很恶心,一张脸好看有个鬼用。

    包生说:“振华,你是唯一不觉玫瑰美貌的人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我是个成熟的男人,我看女人,不止看眼睛鼻子大腿腰身,我注重内心世界。”

    “你可明白我的内心世界?”更生问。

    “你的内心世界如同万花筒,百看不厌对了,玫瑰现在与什么人交往?”

    “邻校全体男生。”更生笑。

    “有没有什么固定的人?”

    “不知道,大概没有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最近她头发又直了,好现象,溜冰鞋终于脱下来了,也是好现象。”

    “她会考考九科。”更生提醒我“好学生。”

    “每个学生都起码考九科,不必紧张还有,她现在衣服的颜色也素净得多了。”更生微笑:“你的语气像个父亲。”

    “可不是。”我说“兄兼父职。”

    “有没有士辉的信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士辉的太太呢?有无跟你联络?”

    “我不敢去看她,她也没有找我。”我苦笑道。

    “士辉被蝴蝶的色彩迷惑,却不懂得蝴蝶是色盲。”更生说。

    “这句话呢,我像明白,又像不懂。”我笑。

    我再到更生家去,在幽暗的大厅中看到一幅巨型的彩色照片,是玫瑰穿一件白裙子,站在影树下。细碎的金光透过影树羽状的叶子洒在她身上,火红的花朵聚在树顶,这张照片实在是不可多得的杰作。

    谁拍的?

    “雅历斯。”玫瑰说道。

    “总有个中文名字吧?”我问。

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男朋友?”

    “不是,我只跟他学壁球。”

    我的心又提了起来“他干什么的?”

    “不干什么,他是港大历史系学生,体育健将。”

    “你连他的中文名字都不知道?”

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我心想:港大生,体育健将。不会有大错,上帝保佑那可怜的人。

    包生问:“见过那男孩子没有?非常英俊,与玫瑰在一起,金童玉女一般。”

    “哦!”近日来我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,也没有那个时间去看玫瑰的男朋友,见了一个,见不了十个,也见不了一百个。

    不过有那个时间的话,我得叫她搬了回来才是,老住在苏家不是办法。

    玫瑰叫那个雅历斯帮她搬家。

    她一边啰嗦,一边指手划脚地叫那个男孩子挥着汗干活,我摇摇头,真有这么多的男人爱做女人的奴隶。

    人各有志。

    但那个男孩是长得神气,一眼看去就像某个明星般,高大英俊,与玫瑰很般配。

    玫瑰说她已把去年整个夏季的衣服丢掉,要求我替她买新衫,我再高兴没有,讲明不准买刺目的颜色。

    雅历斯坐在一旁只懂得笑,没多久玫瑰就把他轰走。

    她恨恨地说:“蠢相!”

    我既好气又好笑“罢哟,玫瑰,虽然是别人送上门来给你糟蹋,你也修修福。”

    “这年头,找个好一点的男朋友都难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“市面上那么多男人,你简直可以抓一把,吹掉一点来拣,全世界的女人都可以叹男朋友难找,但你,你是黄玫瑰啊!”“大哥,别取笑我了。”她没精打采。

    “看中了谁?你主动去俘虏他啊?”

    “那么容易?”她反问。

    “啊炳!”我跳起来“别告诉我,你也碰到定头货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必来不及的高兴,我还没有碰见那个人,”她白我一眼“只是有许多男人简直铁石心肠,像你就是。”

    “胡说,我才不是铁石心肠。”

    “你女朋友说你有她无她都一样。”

    “她呀,”我说“像所有女人一样,她对爱情有太大的憧憬,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应该像覆煦,舒服安全得不觉它的存在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覆煦对于爱情,火辣辣的只是欲念也许因为这个观点的差距,她不肯嫁给我。”

    “去说服她啊。”

    “她大有主张,受过教育的女人就是这点可怕。”

    “苏更生是一个极端可爱的女人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真是识英雄重英雄。”

    “你应该多多尊重她。”

    “是,是,可是你别尽教训我,玫瑰,考完试打算如何?”

    “入港大。”她简单地说。

    “别跟男孩子混得太熟。”我说“发乎情,止乎礼。”

    “放心,我不会做未婚的妈妈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我拍拍她肩膀“在我这里住,规矩点,别丢了老哥的脸,知道不?”

    “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许多日子未曾与她开心见诚地谈话了。

    但话未说完,她与雅历斯已打得火热,哪里都有他俩的踪迹。

    雅历斯有一项绝技,他的摄影术真是一等的,拍得出神入化。家里到处摆满了玫瑰的照片,大的小的,七彩的黑白的,没有一张不是精致漂亮,每次他们出去玩,他都替玫瑰拍照。

    玫瑰开头倒是很高兴,贴完一张又一张,后来也不过是当扑克牌般,一叠叠放抽屉里。

    苏更生很有兴趣,挑了些特别精彩的,她说:“一个少女是应该把青春拍下来留念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你都是老女人了,还有这种情怀。”

    玫瑰说:“我这大哥才是小老头子。”

    母亲咳嗽着问玫瑰:“你在谈恋爱了?”

    玫瑰吓得不敢作答,她就是怕母亲。

    “暖,”我说“对方是个大学生,不错的。”

    母亲说:“你妹子掉根头发,我都跟你算账。”

    “是,”我直应“是!”我坦白地问玫瑰:“要不要叫雅历斯到家去吃一顿饭?向老妈交代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不必。”玫瑰说。

    “你不是在谈恋爱?”我问“你对他不认真。”

    “他这个人幼稚,我不过跟他学滑水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待你把他那十八般武艺学齐了,就可以把他一脚踢开?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玫瑰大笑“学完壁球学滑水,还有剑击、骑马、开飞机,三年满师,一声再见,各奔前程。”

    “十三点。”我骂。

    “你想我怎么能嫁给他呢?他除了玩,什么也不懂。”

    “你呢?除了玩,还懂什么?”

    她强词夺理“我是女人,我不必懂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歪理,你看苏更生一个月嫌多少!”

    “苏姐姐是例外,”她说“我将来可不要像她那样能干,我不打算做事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念大学干什么?”我问。

    “大学不能不念,面子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嘿,没出息。”

    “是,我是没出息。”她承认“我才不要在枯燥的写字楼里坐半辈子,赚那一万数千,跟人明争暗斗。”

    她躺在沙发上,长发漆黑,瀑布一般垂下,我仔细欣赏我这美丽的小妹,她的手正搁在额头上,手指纤长,戴着我去年送她的指环,指甲是贝壳一般的粉红。

    玫瑰额角有细发,不知几时,她已把皮肤晒得太阳棕,那种蜜糖般的颜色,看上去有说不出的舒服。

    我的心软了,我这小妹真的无处不美,倘若我不是她的大哥,不知感觉如何。

    她转过头来:“大哥你在想什么?”她抬一抬那削瘦俏皮的下巴。她那样子,到了三十岁四十岁,只有更加漂亮成熟。

    我说:“当时你嫌周士辉什么不好?”

    “他老土。”

    “哦?”“他什么都不懂,只会画几张图。”

    “是吗?”我微笑“如此不堪?”

    “他不懂吃,不懂穿,不会玩,也不看书,整个人是一片沙漠,一点内心世界也没有,活了三十多岁,连恋爱都没经历过,土得不能再土。最讨厌之处是他对他那小天地是这么满意,坐井观天,洋洋自得,谈话的题材不外是又把谁的生意抢了过来,他公司去年的盈利是多少他不止是俗,简直是浊。后来又借着我的名闹得天翻地覆,更加土上加土,一点都不会处理。”

    我低头想了一会儿“士辉是苦出身,大学是半工读念的,自然没有气派,也不会玩。但士辉有士辉的优点,他待你是真心的。”

    “他?”玫瑰冷笑“他与他妻子真是一对活宝贝。”

    “算%!”我又生气“拆散了人家夫妻,嘴上就占便宜了。”

    玫瑰说:“所以我说只有苏姐姐是个明白人,隔了这么久你还怪我。”

    “隔了这么久?”我嚷“人家孩子还没懂得走路呢。”

    “苏姐姐说,我只不过是周士辉逃避现实的借口!”

    “你跟苏更生狼狈为奸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,大哥,你想想,周士辉这个人多可怕,他根本对妻子没有真感情,结婚生子对他来说,不过是一种形式,人生必经过程。忽然他发觉这种生活形式不适合他,他无法一辈子对牢个乏味的女人,他就借我的名来逃避。”

    我没好气:“你们真是佛洛伊德的信徒,什么都可以解释演绊一番。我觉得士辉是爱你的。”

    “他最爱他自己,”玫瑰说“见到我之后,他发觉周太太不再配得起他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你铁石心肠。”

    玫瑰抖一抖长发“或许是。”

    “雅历斯呢,他又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我很寂寞,大哥,他可以陪我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样玩下去,名誉坏了,很难嫁得出去。”我叹息。

    “那么到外国去,”她丝毫不担心“在唐人街找个瘟生,我照样是十间餐馆的老板娘。”

    “你真的不担心?”

    “不担心。”她眨眨眼。

    我担心的是周太大会拖着两个女儿再来找我算帐。

    夏天转深,知了在更生的宽露台长呜,玫瑰与雅历斯成日泡在海滩。老妈埋怨“晒得那个样子,坐在抽木地板上,简直有保护色呢,脏相。”

    我笑说:“奶还是奶,白牛奶变了巧克力奶。”

    玫瑰的滑水技术学得一等,已可以用一只履,看她自水中冉冉升起,才了解什么叫做出水芙蓉。

    我提醒她“你那九科功课,小心点!”

    她说:“啊,大哥,我有摄影机记忆,凡书只要翻一次就能背,别担心。”

    我气结,居然自称过目不忘。

    玫瑰并没有跟雅历斯学剑击,她的眼光浮游不定,落在旁人的身上,疏远了没有中文名字的林先生。

    下班在家,我常接到雅历斯找玫瑰的电话。

    “对不起,玫瑰不在家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,我会告诉她你找过她。”

    “我会跟她说你想见她。”

    有时候玫瑰在家,也会摇头摆脑地装蒜,叫我代她遮瞒,说她人不在,我不肯,把话筒一摔,对她说:“你自己告诉他你不在家!”

    玫瑰吐舌装鬼脸,但对雅历斯很不耐烦“晤,”地敷衍数声,然后就借故挂断电话。再过一个星期,我干脆告诉雅历斯,玫瑰已不住我家:“在亲戚家,那边电话不方便告诉你,我知道你已经半个月没有见过她,好,我代你告诉她”

    没出息。

    大丈夫何患无妻,巴巴地求一个女孩子管什么用,女人变了心就是变了心。

    况且我不相信玫瑰曾经对他交过心,我甚至怀疑玫瑰是否有一颗心。

    玫瑰有一个好处,她决不甜言蜜语地骗人,她根本懒得做,所以这些男人若没有心理准备,就不该与玫瑰做朋友。玫瑰与雅历斯算是完了。

    玫瑰这孩子,服装店送到我写字楼来的账单,往往一万数千元。

    几件白蒙蒙的衣裳,贵得这样,我严重向她提出警告。

    “还是中学生哪!”我提醒她“你只有十六岁。”

    “十七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“十六岁半。”

    “十七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跟你吵,你少顾左右而言他,总而言之,每季不准花多过三千元。”

    “三千元!”她几乎要昏厥“三千元还不够买一件大衣哪,大哥。”

    “那太坏了,”我说“那你就不用穿大衣了,你跟老妈去说。”

    我也知道一切劝告是不起作用的,玫瑰对忠告免疫。

    过不久,下班回家,就发觉雅历斯林在门口等。

    我叹为观止。

    “雅历斯,没有用的,玫瑰已不住在这里了,你回去吧,别浪费时间。”

    他说:“我情愿在这里等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会请你进屋的。”我说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告诉我,玫瑰有些什么好处?”我问“为什么不去约会其他的女孩子?雅历斯,我相信有很多女同学愿意陪你。”

    他疲倦地靠在墙上,英姿荡然无存“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。”他答我以莎士比亚,我回他巴尔扎克:“但是这一朵玫瑰,像所有的玫瑰,只开了一个上午。”

    “我爱她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“你们这么年轻,懂得啥子叫爱情?”我问“进来喝杯酒吧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你。”

    我斟一杯威士忌给他,加冰块。

    “放弃玫瑰。”

    “可否代我劝劝她?”他问。

    “没有可能,她的感情问题我无法干涉,跟玫瑰这样的女孩子在一起是没有幸福的。”

    “但她令我这么快乐”

    “那么你应该高兴庆幸,曾经一度,你快乐过。雅历斯,情场如战场,失败不要紧,输要输得漂亮,你是体育家,怎么没有体育精神呢?”

    “以前我根本不把女人看在眼内”

    “你也风流倜傥过,是不是?”我微笑“你也令不少女孩子伤心落泪,雅历斯,回家去,好好睡一觉,明天一早起来,约会其他女郎。”

    他抬头来看我,目光涣散,终于站起来走了,我送他到门口。

    我很庆幸他没有碰见玫瑰。

    玫瑰那夜很晚才回来,我在听音乐。

    她探头进书房,吓得我

    “你剃光了头!”我叫。

    “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大哥,”她笑“老为小妹的头发怪叫。”

    我脱下耳机。

    “但是你有那么漂亮的长发。”我惋惜“现在却剪得只剩一寸了。”

    “倦了,换个样子。”她说道“头发很快就长出来,你叫嚷什么?”

    “没规矩!”我喝道。

    “雅历斯林来找过你?”她问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知道?”我反问。

    “大哥,别责怪我”

    “算了算了,”我说“我要是怪你,怪不胜怪。”

    “我会打发他。”玫瑰说“他不会再麻烦你。”

    “快点把他消灭掉,”我说。

    “遵命!”她笑着敬一个礼。

    你看,谈恋爱也跟所有的事一样,成则为王,败则为寇。玫瑰一点也没有把雅历斯林放在心上,若无其事地吃喝玩乐。

    她现在约会另外一个男孩子,常常去听音乐与观剧。玫瑰蛮喜欢艺术,就像她喜欢时下流行的手袋、皮鞋、发型,很粗糙的一种感情。

    她对什么都不认真。

    她的新男朋友是个混血儿,长得并不算好看。混血儿要深色头发与浅色皮肤才漂亮,但这位仁兄头发是一种暧昧的黄色,皮肤也泥浆兮兮,不过谈吐不俗,人很聪明。混血儿多数古怪,要不太开朗,活了今天没有明天的样子,要不就很沉郁,像这一位,玫瑰说他时常一小时也不说半句话。

    我也并不喜欢他这一任男朋友,想没多久又要换人的。但对于雅历斯林的痴心,我的估计可是大低了。那天在办公室,玫瑰一个电话来找我,说是在派出所,叫我马上去一次。

    我的心几乎跳出胸腔,忙问:“你怎么了?告诉我,你怎么了?出了什么事?”

    “雅历斯打了人,抓在这里,我是证人。”

    “他打的是那个混血儿?”我问。

    玫瑰不出声。

    我赶到警察局,铁青着脸,觉得很吃力。玫瑰不停地惹事,添增许多不必要的麻烦,我骂她也骂疲了,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对付她。事情是这样的:混血儿去接玫瑰,雅历斯在校门守了好多天,两男见面,一言不合,在校门口撕打起来,被校役报了警,扭到派出所。

    结果是两人都失去了玫瑰,因为玫瑰为了这件事被校方记了一个大过,生气了,两个都不要。

    校长召了我去,叫我管教小妹,我还不敢把这件事告诉爸妈。

    我对雅历斯林说:“一个人要懂得适可而止,你越这样,玫瑰越讨厌你,将来连个好的记忆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他瘦了很多,头歪在一边,眼泪随着脸颊淌下来。

    我摇摇头“真是现世,有什么事,国家还指望你站起来去革命呢,大丈夫流血不流泪。”

    他呜咽地说:“黄先生,你这样子说,不外是因为你运气特别好,还未曾爱过恨过。”

    我一怔。

    我不相信,我冷笑着,我何尝不爱苏更生,她是我寻觅了半生的好对象,但我俩理智、平和、愉快。

    爱得像他们那样痛苦,那还不如不爱。

    “保重。”我说。

    他痛哭起来。

    当夜他就自杀了。

    玫瑰并没有出去,她在房中温习功课,我在书房拟一份合同。

    林家的人气急败坏地要找玫瑰,我说我是她大哥,有什么话可以对我说,于是他们找上门来。

    林老太歇斯底里地拉着我,几乎没跪下来“求求你,黄先生,我只有一个儿子,现在躺了在医院里,他口口声声要见黄玫瑰,求求你,你们就去看看他吧。”

    我看着这可怜的母亲,心中却并不同情她,只想打发她走。

    “你先去,我们跟着就来。”我把她推出大门。

    玫瑰吓得脸都白了。

    我说:“叫更生来陪你。不是你的错,与你无关,不要怕,他能叫得出你的名字,就死不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呢,大哥?”她问。

    “我到医院去转一个圈。”我说“这种懦夫。”

    雅历斯林死不了,他吞了三五颗安眠葯,闹得天翻地覆,被送到急症室,洗了胃,躺在床上休息,他母亲在一旁哭得天昏地黑,一家人都仿佛很具演剧天才,够戏剧化。我尽快离开了医院回家,更生在书房里陪玫瑰。

    我说:“幸亏老妈不知道这事,否则,咱们又得去配锁把玫瑰软禁。”

    包生白我一眼“亏你还如此幽默。”

    “怎办呢?”我摊摊手“玫瑰没有见这个人已经超过三个月,如果他坚持要殉情,我们也只好幽默一点。”

    包生笑“这次你倒明白了。”

    我瞪了玫瑰一眼。“我明白什么?这些狂蜂浪蝶又不是傻子,你不跟人家撒娇撤痴,人家会为你自杀?”

    玫瑰冷笑“我偏偏一点好脸色都没给过他们。”

    “你有本事连搭讪都不屑,我就服你!”我咆哮。

    “对不起,大哥。”她低下头。

    “我劝你别见那个混血儿了,那个也不是什么好人。让我的耳根清静一下,老妈的身体近来很差,我也够担心的了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玫瑰答。

    包生说:“去睡吧,明天都考试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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