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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小说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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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 他是一名普通的职员。早八晚五,挤着人潮汹涌的公交车上班,披着暮色的光环回家。途经一条狭窄繁忙的菜市场,踩踏着满地脏乱的鱼鳞菜叶鸡蛋壳,买些家常菜品赶回家烹调。天光明灭,二十四小时转瞬。太阳又从城的边缘欢天喜地地跳出来,苍白却周而复始。

    他开始觉得自己老了。

    镜子里的人,高高瘦瘦,精神抖擞。眼睛里瞳孔里,都是满满的幸福,毫无破绽。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,他老了。无力坚持在公司勾心斗角的暗战中,亦无心继续维持徒有虚名的婚姻。一切仿佛到了尽头,荒芜蔓草。

    他在小说里写“云云娇小可人,常常依偎在我的怀抱中索取亲吻。这成为了我生活中至大的幸福。”

    “云云”只是一个虚幻的人物,是他小说里主人公的妻子。他总是幻想自己的妻子能像云云一样,在他疲惫时给他捏肩膀,气馁时给予他鼓励。然而他没有这样的福气,他的上帝没有如他一般的恩慈。他的上帝给他的人生安排了一段小说的开始,却没有添加完美的结局。

    所以,他总是觉得自己生活在阴霾的悲情小说当中。妻子是本地著名企业高高在上领军人物,永远的白套装,红唇膏。指挥着千军万马运筹帷幄。她当然不叫云云,她有一个极其硬朗,如男人一般的名字:张川。

    注意到她,也是因为她的名字。那时候他还在念大学,才气纵横风流倜傥,是女同学心目中梦寐以求的对象。可是他谁也没看上,独独喜欢相貌平平的张川。他甜蜜地取笑她说:“川字倒过来就念三,你干脆叫张三好了。”

    女孩装佯生气,心里却喜洋洋地追过去,把小手握成拳头雨点一下打在他身上。

    他曾在日记里深情地写道“我愿永远的守护着她,为她坐成一尊石象。”

    浪漫的女孩热泪盈眶。

    这是他和妻子的开始。

    他是一个写小说的人,不同的是,他的小说只给自己看。从没想过投稿给报刊杂志,也没想过放在网络上任人消遣。从前只给校刊写散文诗歌,一篇一篇,风花雪月,博取了众女的爱慕和众男的嫉妒。那是他一生难忘的快乐时光,白马王子一样走在校园里,给许多少女时期的幻想勾勒出清晰的轮廓。

    他的身影频频出席在各大活动的舞台上,他的散文诗歌创作被音乐系的同学改编成歌曲,万人传唱。人生的坦途亮着璀璨的灯火,无可限量的未来触手可得。是的,如果只有记忆才能永恒,那么他愿意剪辑岁月,只留下那一段。

    他在小说中写道“碧海蓝天,没什么不可信任。我们站在永恒的边缘,感到体内澎湃着的勇敢能量。”

    事实上,他不是一个勇敢的人。在他发觉自己再也写不出一篇意境唯美的散文。他发现他的世界已经黑了,人都消失了,只有自己站在灯光下,无人喝彩。他举着苍白的笔,努力勾画着自己的梦想。那些消失的云,褪色的太阳。华丽的辞藻无法填补内心的空白,引以为傲的文字像面具一样,扣在他的脸上。

    那一年大学毕业,他被分配到一家普通的杂志社做编辑。

    两个月过后,主编苦口婆心地对他说:“小陶,这是做纪实杂志。你不能由着性子写。”

    所有采访稿到了他的手里,都改编成了抒情版本。社里只好安排他做记者,让他背着采访器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深入群众。

    这才注意到天气善变的一面,从前外面下瓢泼大雨谁又管它。如今不行了,即便是下刀也要挨着。两天做下来,腰酸背疼。找到张川诉苦。女友刚刚加入外资企业,心肠尚未磨练成铁,一见自己的才子遭遇了这般待遇,心疼的眼泪连连。

    他以为这就是世态炎凉,而女友张川还能这样体谅他。他以为这就是同甘苦共患难,他以为这就是风雨过后的真情。于是脑袋一热,俩人结婚了。

    多年之后,他才对自己的莽撞之举有所悔过。如果当时的他能再冷静一点,再成熟一点。躺在身边的女人都不会是张川。她自小成长在商旅之家,衣食无忧,生活安逸,所以本性纯良。但是一旦将她扔进光怪陆离的社交圈子里,就立刻激发了尔虞我诈的天赋。她没有愧对父母祖宗,几次危难过去,都能化悲痛为力量。屡战屡败屡败屡战,越挫越勇。终于修炼成仙。

    她对丈夫说:“适者生存你懂不懂,如果当时你能坚持住,现在也许能混个主编当呢。”

    可是他不行,他无法面对败落的自己。坐在拥挤的办公室里,勤勤恳恳修改文字,点灯熬蜡筋疲力尽。最后像呈奏折一样,等待圣上批阅。他的圣上老眼昏花,每天只懂得喝龙井看报纸,是个只会判人死刑的昏君。人生苦短,他决定另谋高就。

    命运给予的机遇,错过了就是错过了。有些人福厚,这个不行,自然有下个。机遇像银行里积累的钞票,任君尽情享用。而大多数穷人捧着讨饭的碗,三餐不济。最可怜的是有点骨气的乞丐,不肯在人前低下头来,活活饿死。

    他就是其中一员。

    于是,他在自己的小说里,虚拟了一个完美世界。里面的人都不用吃饭,不用拉屎。男的英俊的像王子,女的是公主。二十四小时恋爱,四十八小时结婚。

    他的妻抱怨:“你每天窝在家里,还像个男人吗?”

    她开始不满意他,觉得他不好。她的世界在市中心繁华地段的高层建筑里,那里精英荟萃人才济济。其中不乏才貌双全的王老五。她和他们周旋,和他们应酬,和他们朝夕相处。她在众星捧月般的工作中找到了存在的价值,貌似隆重。

    每天都要忙到很晚才能回家,锅里的菜冷了,丈夫也不懂体贴的热一热。窗户上灰尘像窗帘一样盖着,脏得能写出字。烟蒂随地乱丢,烫伤了地板,留下一个个虫蛀一般的伤口。  她开始心痛,并不是心疼颓废的丈夫,而是心疼单位分给她的住房。还没过青春期就提前步入老化。

    也许是良心悔悟,他终于肯重出江湖。不过杂志社已经让他失望了,学富五车的他不想改变自己的灵魂充当商业产品。可是他想不出除了写作,自己还会做什么。就这曾经叱咤风云的才子成功的虎落平阳。连校友聚会也没敢亮相。

    妻子张川从聚会上返回,喝了点酒,脸上一片红润。她说:“没问题了,王小东已经把你的工作问题解决啦。”

    王小东?

    他要想半天才能把这个名字对号入座:若干年前,学校分流来一批学生。王小东挂着一脸鼻涕,口齿不清,身材矮小,好不容易挤到他们班。他们同学四年也没有说过一句话。他是因为不屑,王小东因为不敢。

    妻子居然把自己的窘境告诉了这么个笨蛋。

    他火冒三丈,摔了筷子。在摔东西之前做了简单的选择,陶瓷碗和玻璃杯子是易碎品,不能摔。

    “你有什么资格发火?我可不想养个男人!”妻子冷笑。

    当晚,他的小说里出现了戏剧化的转变。云云的丈夫突然变心了,他提着行李头也不回地出了门。云云戏剧性的趴在地板上,抱着夫君的衬衫号啕大哭。而后,她剪碎了这件高档衬衫,砸碎了家里所有的陶瓷碗和玻璃杯子。她痛快地砸着,痛快地摔着。安乐窝瞬间成为了废墟

    他一直写到天亮,云云一直砸到天亮。

    失意的他,总是在虚拟的世界里才能得以解脱。他为此苦恼,又因苦恼而苦恼着。

    生活中的情绪不足以打乱故事接下来的进展。熬了一夜的他,踏上了王小东为他指明的道路。那厮在短短几年之内开山造石,拥有了一间集团公司。他所在的部门只是冰山一角,想见王总可不那么容易。

    新环境里没人认识他,没有人知道他曾是大学校园里的才子,没有人知道他才高八斗。大家都喊他“小陶”“小陶给我倒杯水”“小陶去把文件取来”“小陶办公室的灯泡坏了”“小陶小陶”

    仿佛是个水果。

    他忍辱负重,只为每日能昂首挺胸的打开家门。

    说也奇怪,往日情意绵绵的爱侣,就这样成为了敌人。互相攻击,互相藐视。都想踩得更高点,好让对方生活在眼皮子底下。像一种快乐。

    可他明明是爱着她的。

    他把他们的过去编写在小说里:笔挺整洁的林荫小路上,太阳照着,风儿吹着,小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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